3)第一百四十四章 飞儿 叫叔父_我在长安斩过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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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表忠心,何谓忠心,不正是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。

  城上何人,此乃何曲?竟如此直触人心!

  白睌露出满意的笑容,甚至于兴奋,她刚开始认出站在城头上的乃陈长安,实在搞不懂这年轻人想要干什么,原来竟是唱曲。

  好一句堂堂大闵要让四方,来贺!这才是大闵该有的地位气势,这才是天朝上国该有的威严震慑。

  端立城头的陈长安,看着地下群情触动的画面,嘴角轻勾,还早呢,精忠报国不过是开胃菜而已,真正的绝杀,在破阵子,他随即拿出张白纸摊开,装作深情朗诵的样子高声道:“袁大将军,在下对您戍守边塞抗击贼寇的事迹十分崇拜,今特有词一首奉上。”

  “醉里挑灯看剑,梦回吹角连营,八百里分麾下炙,五十弦翻塞外声。沙场秋点兵!”

  “马作红影飞快,弓如霹雳弦惊,了却君王天下事,赢得生前身后名。可怜白发生。”

  原作为的卢飞快,乃刘备胯下良驹,陈长安特意改为红影。

  红影,是袁炳忠的战马,更有代入感。

  “啪嗒!”

  果然,当袁炳忠听完整首词,脑海思维被神奇的扯拉牵动,回到他刚刚从军,艰苦奋斗的少年时光,再到后来几次死里逃生,险些性命不保,最后凭借卓越战功,官封护国大将军……

  这词短短几句话,既写沙场战事的艰苦,又描绘从军者的壮志报复,还感慨时光蹉跎,简直旷古绝今。

  啪嗒!

  一滴英雄泪点,从袁炳忠眼中滑落。

  而在场的文官们,更多的是惊叹折服于该词的文学水平,磅礴豪迈,气吞万里,不止大闵,整个时代,都仿佛几百年未曾出过此等波澜壮阔的词句。

  在他们印象中,上回真正的被文学水准震惊,还是十几年前,某个姓李的家伙写下春风拂槛露华浓,然后去学剑修仙。

  “这……这是何人啊,竟能写出此等词调,文坛大幸,文坛大幸也!”

  “不认识呐,按照道理来说能有此等文学水平的话应该极具名气,广为大家熟知才对。”

  “我怎么看着好像是那个几天前手刃靖安王的陈长安。”

  “你是说那个苏家赘婿,不太可能吧,他个武者粗粗鄙鄙的,怎么可能写出来此等的浩瀚沧桑呢!”

  群臣议论纷纷。

  护国大将军袁炳忠抬头仰望,眼眶红润,百感交集,问道:“陛下,他是何人!”

  白睌字字道来:“今年刚加入乌衣卫的名新人,陈长安!”

  “陈长安!”

  袁炳忠把这个名字又重复了遍,发自肺腑的高声请求:“陛下,可否让这位陈兄弟与我进宫共同参加酒宴,臣与他一见如故,似是知音。”

  “好,当然可以!”白睌自然是答应的,他有什么理由拒绝。

  而自从穿越之初就听力格外敏锐再加上如今步入三品境界,陈长安很容易听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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