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7章 真正的爆火_身为明星,疯狂学习有错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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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周。

  按照现在的爆火程度,郑潜的专辑销量在十五天后会达到什么程度?

  谁也不知道。

  最关键的还是郑潜的低调程度,其他歌手早在大赛开始前,就已经注册社交账号,开始捆绑粉丝,来玩粉丝营销这一套了。

  而郑潜,脸也不露,网络上连找到他的渠道都没有。

  很多人可能购买了专辑,但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在听的这个人长啥样。

  除非花费大量精力去搜,就这还得筛选信息真假。

  专辑销量纯靠质量和自来水,硬生生干到11万张,已经是非常恐怖了。

  郑潜刷了会抖音,就接到了好友曹开军的电话。

  “我尼玛,你小子是不是参加【出道新人季】了?”

  “昂~”

  “这么重要的事你居然不和我说,要不是我刷到抖音,看到有一条评论区下面贴着你的照片,我还以为只是同名同姓呢。”

  “哦?发过来我康康,别把我拍丑了。”

  曹开军发来一张截图。

  【卧槽,最近爆火的几首歌《悬溺》《坏女孩》等歌曲的作者原来是同一个人,不仅和我同一个学校,还他妈长得这么帅。】

  附上一张郑潜的上课侧脸帅照。

  下面是回复。

  “笑死,最近这张专辑火了后,无数人冒充郑潜,长啥样的都有。”

  “封面上都不露脸,估计是不帅的,但是无所谓,我只听歌。”

  “谢谢,这是我年轻时候的照片,终于在这里找到了。”

  “还挺好奇这个郑潜长啥样的,有没有官方认证啊?”

  “这个郑潜好像没签约公司,很难确认哪个是官方。”

  “不急,估计马上就签约公司了,到时候就知道了。”

  郑潜乐呵呵地看着这些评论的夸赞,只是看到签约这个言论的时候,皱了皱眉。

  他对自己未来的规划很清晰。

  学习肯定是重中之重,除此之外,都得稍微靠后。

  毕竟不学习,他的水平就永远停留于此了。

  李泽田方面的皓天娱乐公司开出的A级合同,无论是资源还是条款其实都很诱人。

  只有一点无法让郑潜满足。

  就是要接受公司的安排,接受商演巡演,乃至一些公司强制安排的综艺节目。

  所有的规划都要按照公司走,郑潜几乎没有多少自主权。

  如果真的这样,郑潜根本不可能有学习的时间。

  这对郑潜而言是完全不能接受的,也是非常不划算的。

  郑潜对自身的定位,并不是一个表演者,而是做一个尽量身处幕后的创作者。

  什么时候在幕后待腻了,偶尔亮亮相作为调剂,这是郑潜的理想状态。

  A级合同的限制还是很多,无法满足郑潜的需求。

  当然,还有一点郑潜不能接受。

  就是歌曲的版权他妈的居然归公司。

  虽然合同表明版权只在合同有效期间归公司所有

  可这依旧让郑潜无法接受。

  所以,有关签约的事情,郑潜迟迟没能谈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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