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3章_快穿之宿主又翻车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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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七城的头上还扎着孝制的白巾,此时抿着唇,将自己身上的破袄子脱了下来,将七叶一整个裹着,揽着个球一样,将她连推带拖着弄出去,“去王家。”

  肖七城自小就是个爱干净的,虽然衣物房屋都是破旧,但是偏爱打理得干干净净。大冬天的七叶不爱洗澡更不爱下河洗衣裳,独独肖七城每日不落地洗澡擦身,然后抱着他的衣裳,去河沿上凿开冰块,取水洗干净。

  所以他的衣服盖在脸上,七叶也没有反对,索性不客气地用他的破袄子做头巾,将自己围得只留眼睛那一道缝,半推半就地走到屋外,转身看肖七城转身锁门,“咱家这破屋子,耗子都不乐意做窝,有什么好锁的?去王家干嘛呀?借粮食吃吗?咱家红薯没剩几个了,地里头天寒地冻也种不了庄稼,爹爹生前每个月还能有些束脩赚,现在咱俩可怎么办呐……”

  七叶发愁地嘀嘀咕咕,才十来岁的年纪,愁得像个操持十几口人的老太太。

  肖七城细心锁好门,转过来看了她一眼,伸出冻得红彤彤的手将七叶脸颊边的破袄子掖了掖,坚定地道:“去王家,给你退亲。”

  七叶还在心里感叹自家便宜哥哥这修长好看的爪子都长冻疮了,一下子又被他的话惊住了。

  “退亲?不行啊哥!万万不可!”七叶火烧屁股一样跳了起来,瞪圆了眼睛,坚决反对,“我不要退亲!我的天,哥哥你是傻了吗?”

  王家,是这十里八村不说最富庶,也是前叁富庶的人家,比不得那些有许多地的地主老爷,也是家里小有薄产的中产家庭。当初肖秀才觉得独自抚养两个仙胎太费劲了,于是本着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,外加闺女也是捡的,就要把闺女借给人家养,减轻负担。

  肖秀才在方圆十几里挑了又挑,最终挑中了王家的第叁个儿子,王大志。王家是耕读之家,家里有地也有读书人,叁个儿子头两个种地是一把好手,老叁念书很聪明,老两口精明强干,日子过得红红火火,肖秀才便起意想要和他们结亲。

  按理说,人家家境那么殷实,王大志又是读书人,应该是看不上穷秀才的挫闺女,但这门亲事,还就这么成了。

  主要原因在于,王大志今年六岁!

  肖秀才愿意将自家闺女上赶着给人做童养媳,日后王大志发达也只要做一个小妾就满足,只要换王家每个月给一袋红薯,养到七叶十五岁出嫁。这样划算的人口买卖,王家也没有不答应的理由,王家的地里多有薄产,红薯这种产量高的玩意,真的看不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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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似肖秀才傻了,要把闺女送人,但是肖秀才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。

  肖秀才找七叶偷偷聊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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